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研究基地性质
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是实体性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领域为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关研究问题。研究基地聘请和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并在国内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中起促进作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智库的作用。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研究方向。
第三条 任务
承担湖南省教育厅重大课题;组织重大课题攻关;进行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人工智能产业转型的高级人才;为政府、高校、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决策和咨询;构建系统的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资料信息基地;在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中发挥示范、协调和组织功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作为研究实体,设顾问、主任、首席专家、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科研秘书。设有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研究所、人工智能促进文化及休闲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所、人工智能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所、人工智能促进装备制造及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所等四个研究所、一个文献资料室和一个办公室。
第五条 顾问、主任、首席专家、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科研秘书、研究所所长
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设顾问、主任、首席专家、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科研秘书、研究所所长。
第一款 顾问由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领域知名学者担任,其职责是对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工作给予总体指导。
第二款 主任由湖南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兼任,负责基地重大问题的宏观决策。基地首席专家负责研究基地日常管理。
基地首席专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实施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聘任副主任以下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4、负责向学校科技处处长、主管校长及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汇报工作。
第三款 副主任、科研秘书由主任聘任,其职责是积极协助首席专家做好研究基地各项工作。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
第六条 湖南省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学术研究队伍由专职与兼职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由主任聘任,签订责任、权利、利益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基地设立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国内著名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专家组成,负责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发展战略的审查和发展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由基地正、副主任,基地内的专家若干名组成,担负人工智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基地研究课题审核、研究成果的评估、项目进展的监督等职责。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该章程自湖南省教育厅批准之日起实行。实行一年后,可根据需要再进行修订。